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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压器局部放电试验要求及注意事项

局部放电试验前对试品的要求

本试验在所有高压绝缘试验之后进行,必要时可在耐压试验前后各进行一次,以资比较。

试品的表面应清洁干燥,试品在试验前不应受机械、热的作用

油浸绝缘的试品经长途运输颠簸或注油工序之后通常应静止48h后才能进行试验。

测定回路的背景噪声水平。背景噪声水平应低于试品允许放电量的50%,当试品允许放电量较低(例如小于10pC)时,则背景噪声水平可以放宽到试品允许放电量的100%。现场试验时,如以上条件达不到可以允许有较大干扰,但不得影响测量读数。

局部放电测试系统

试验前,记录所有测量电路上的背景噪声水平,其值应低于规定的视在放电量的50%。

测量应在所有分级绝缘绕组的线端进行。对于自连接的一对较高电压、较低电压绕组的线端,也应同时测量,并分别用校准方波进行校准。

回在电压升至U2及由U2再下降的过程中,应记下起始、熄灭放电电压。

在整个试验时间内应连续观察放电波形,并按一定的时间间隔记录放电量Qo放电量的读取,以相对稳定的最高重复脉冲为准,偶尔发生的较高的脉冲可忽略,但应作好记录备查。整个试验期间试品不发生击穿;在Uz的第二阶段的30min内,所有测量端子测得的放电量Q,连续地维持在允许的限值内,并无明显地、不断地向允许的限值内增长的趋势,则试品合格。

如果放电量曾超出允许限值,但之后又下降并低于允许的限值,则试验应继续进行,直到此后30min的期间内局部放电量不超过允许的限值,试品才合格。

回利用变压器套管电容作为耦合电容Ck,并在其末屏端子对地串接测量阻抗Zk。

局部放电检测仪校准时的注意事项

校准方波发生器的输出电压Uo和串联电容Co的值要用一定精度的仪器定期测定,如Uo一般可用经校核好的示波器进行测定;Co一般可用合适的低压电容电桥或数字式电容表测定。每次使用前应检查校准方波发生器电池是否充足电。

从C到Cx的引线应尽可能短直,Co与校准方波发生器之间的连线最好选用同轴电缆,以免造成校准方波的波形畸变。

当更换试品或改变试验回路任一参数时,必须重新校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