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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局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参考实施细则

试验结果应与该设备历次试验结果相比较,与同类设备试验结果相比较,参照相关的试验结果根据变化规律和趋势,进行全面分析后做出判断。

遇到特殊情况需要改变试验项目、周期或要求时,对主要设备需经上一级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执行;对其它设备可由本单位总工程师审查批准后执行。

110kV以下的电力设备,应按本规程进行耐压试验(有特殊规定者除外)。110kV及以上的电力设备在必要时应进行耐压试验。

50Hz交流耐压试验,加至试验电压后的持续时间,凡无特殊说明者,均为 1mn;其它耐压试验的试验电压施加时间在有关设备的试验要求中规定。非标准电压等级的电力设备的交流耐压试验值,可根据本规程规定的相邻电压等级按插入法计算。充油电力设备在注油后应有足够的静置时间才可进行耐压试验。静置时间如无制造厂规定,则应依据设备的额定电压满足以下要求:
220 kV > 48h

110kV及以下>24h

交流耐压试验设备

进行耐压试验时,应尽量将连在一起的各种设备分离开来单独试验(制造厂装配的成套设备不在此4.4限),但同一试验电压的设备可以连在一起进行试验。已有单独试验记录的若干不同试验电压的电力设备,在单独试验有困难时,也可以连在一起进行试验,此时,试验电压应采用所连接设备中的最低试验电压。

当电力设备的额定电压与实际使用的额定工作电压不同时,应根据下列原则确定试验电压:

a)当采用额定电压较高的设备以加强绝缘时,应按照设备的额定电压确定其试验电压;

b)当采用额定电压较高的设备作为代用设备时,应按照实际使用的额定工作电压确定其试验电压;

c)为满足高海拔地区的要求而采用较高电压等级的设备时,应在安装地点按实际使用的额定工作电压确定其试验电压。

在进行与温度和湿度有关的各种试验(如测量直流电阻、绝缘电阻、tg6、泄漏电流等)时,应同时测量被试品的温度和周围空气的温度和湿度。

进行绝缘试验时,被试品温度不应低于+5C,户外试验应在良好的天气进行,且空气相对湿度一般不高于80%。

在进行直流高压试验时,应采用负极性接线。如产品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有变动,执行本细则时应作相应调整。对本细则未明确规定的 XX48电力局范围内不常见电力设备,其试验项目、周期、要求参照DL/T 596-1996 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进行。

各单位可以根据自身情况缩短试验周期,但不得擅自延长试验周期。

如经实用考核证明利用带电测量和在线监测技术能达到停电试验的效果,经批准可以不做停电试验或适当延长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