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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IS交接试验质量控制措施及检验标准

质量控制措施及检验标准

质量控制措施

测量主回路的导电电阻值,宜采用电流不小于100A的直流压降法。测试结果,不应超过产品技术条件规定值的1.2倍。

主回路的交流耐压试验程序和方法,应按产品技术条件或 DL/T555《气体绝缘金属封闭电器现场耐压试验导则》的有关规定进行,试验电压值为出厂试验电压的80%。

SF6气体检漏仪

密封性试验可采用灵敏度不低于1X106(体积比)的sf6气体检漏仪对各气室密封部位、管道接头等处进行检测时,检漏不应报警;必要时可采用局部包扎法进行气体泄漏测量。以24h的漏气量换算,每一个气室年漏气率不应大于1%;泄漏值的测量应在封闭式组合电器充气24h后进行。

测量SF6气体含水量(20℃的体积分数),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有电弧分解的隔室,应小于150uL/L。

(2)无电弧分解的隔室,应小于250uL/L。

(3)气体含水量的测量应在封闭式组合电器充气48h后进行。

封闭组合电器内各元件的试验,应按相应元件的作业指导书的试验方法进行,但对无法分开的设备可不单独进行。

当进行组合电器的操动试验时,联锁与闭锁装置动作应准确可靠。电动、气动或液压装置的操动试验,应按产品技术条件的规定进行。

在充气过程中检查气体密度继电器及压力动作阀的动作值,应符合产品技术条件的规定。对单独运到现场的设备,应进行校验。

检验标准

质量检验按《10kV~500kV输变电及配电工程质量验收与评定标准第4册:变电电气试验工程》中的Q/CSG表 -13.1.14-13.1.7、Q/CSG 表4-13.2.14-13.2.5要求执行。